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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以上的五大原則需要依事故現場狀況做調整,而且無人傷亡之事故,且車輛尚能行駛,如不儘速將車輛位置劃線、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,是可以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處罰的,所以如果遇到事故不慌張,冷靜處理才是最佳方法,交通部道安委員會關心您行的安全。

國道一號發生3輛轎車連環追撞意外,駕駛被甩出車外,頭部重創傷重不治。

警方調查發現,駕駛座的安全帶明明有扣上,研判駕駛可能只有繫著上半段,但腰部沒繫好,雖然撞擊時能防止身體前傾,但甩動中因為身體沒有固定住,才會被甩出車外,意外身亡,警方也提醒,不少駕駛人為了躲避查緝都會先扣上安全帶,再拉到前方套住上半身,但這樣的扣法一點都不安全,被查到了,同樣會開出3000元罰單。
車禍現場,墨綠色轎車車頭、車尾受到嚴重撞擊、擠壓變形,擋風玻璃都彈出車體,散落在地上,駕駛在意外中摔出車外,頭部嚴重受創,當場失去生命跡像。
31日凌晨,73年次的年姓男子開車經過國道一號南下大雅路段時,不知道什麼原因,先是失控撞上護欄後,彈向中間車道,先是被白色廂型車追撞車尾,兩輛車打橫後,又被另一輛白色轎車追撞,年姓男子甩出車外。警方到場採證,發現轎車安全帶明明有扣著,研判是三點式安全帶,駕駛只有繫著胸前上半段,才會發生意外。
記者張子銘:「很多駕駛為了貪圖方便,一上車就先把安全帶扣好,上車之後只要把安全帶,像這樣往前一拉,看起來就像有繫安全帶,不過警方說這樣的扣法,一點都不安全。」
警方表示,安全帶先扣上,再拉到胸口,原本是三點式固定,但腰部沒有綁好,發生車禍時身體沒有確實固定,容易被甩出車外,另外還有駕駛,因為車輛有未繫安全帶警示聲,扣上安全帶壓在身後,都是錯誤做法
國道三隊泰安分隊長陳繼昌:「腰部沒有繫,車子在翻車、失控在甩尾的時候,那你人就有可能會摔出來。」

警方表示,103年1到7月國道車禍,就有24人是因為沒繫安全帶致死,佔總事故死亡人數53%,駕駛人貪圖方便假繫安全帶,被查獲一樣會開罰3000元罰單,如果發生意外,更是對生命安全沒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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