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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路邊起步
(一)路邊起步前,應顯示方向燈或手勢。
(二)察看所有照後鏡(前照鏡)。
(三)回頭察看車輛側面,注意可能的視線盲點。
(四)禮讓行進中的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二、轉彎
(一)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行駛。
(二)右轉彎時,應在距離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,換入外側車道、慢車道或右轉車道,行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。
(三)左轉彎時,應在距離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,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,行駛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再行左轉,不可占用直行車道或來車道搶先左轉。
(四)設有分隔島劃分快、慢車道,除另有規定外,不可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上右轉彎。
(五)設有左、右轉彎專用車道的交岔路口,直行車不可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。
(六)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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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玉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