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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,兒童是不能乘坐於汽車之前座,兒童應坐於小型車後座,
未來兒童乘坐後座應繫安全帶之適用對象及方式如下:
1.附載附載4歲且18公斤以下幼童,現行依規定即應坐於車輛後座使用安全座椅。
2.未來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施行後,附載逾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逾18公斤 至36公斤以下之兒童,
   應搭配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標準(CNS)11497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所稱之幼童用座椅或
   學童用座椅(增高型座墊),依規定繫安全帶;但如兒童之體型可正常安全繫安全帶者,就無須加裝輔助座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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